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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九眼智能助信息保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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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10-10 16:17:0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,大数据技术为经济发展带来了创新动力的同时,对信息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。
  当前,利用信息传播打开的一个个犯罪“黑洞”正在侵蚀着公众生活的安全底线。一些不良分子滥用、盗用信息,给国家秩序和个人切身利益造成多重危害。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日益突出,由此滋生的电信案件、欺骗案件、非法讨债等事件屡见不鲜。
  目前,我国信息保护问题日趋严重,信息非法流通产业链日益猖獗,已成为关注焦点,我国构建完善大数据时代下的信息保护体系有着借鉴意义。以下保护建议可以借鉴:
  一是立足大数据技术、业务发展现状、尽快完善信息保护规定。《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》发布于2012年,其中内容相对原则,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,方能有效应对当前大数据应用引发的个人信息安全风险。考虑到当前信息保护形势严峻,应从严制定相关具体规定或条款,划定安全“红线”。
  同时,加强大数据技术对信息内容的监管、监督、过滤等技术措施,通过专业的计算机算法对网络信息的内容进行扫描,对敏感的信息进行限制或禁止传播,起到个人信息保护的作用,如信息保护系统九眼智能过滤系统。九眼智能过滤系统是面向复杂文本大数据的内容智能过滤系统,可实时智能识别关键词音变、形变与拆字等常见变体,并实现了语义的精准排歧,系统内置了国内更新更全的知识库,适用于多场景不文明信息内容的智能过滤发现。
  二是抓住数据利用和共享合作等关键环节,加强信息保护监管。前期主要依赖行业自律的做法不足以约束和规范企业收集、使用信息的行为,需要依法加强行政监管,才能切实督促企业落信息保护责任和义务。在实际监管过程中,可以对大数据时代下,将数据利用和共享作为监管重点,对企业的信息开发利用、数据外包服务的使用、数据共享合作加强安全监管。
三是加强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执法调查和处罚力度。加大对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的执法调查,依法对涉事企业的不法行为进行处罚,并公示处罚结果。综合运用通报约谈、信用体系等柔性监管手段强化信息保护监督和处罚力度,增加企业违法违规成本,督促企业落实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和义务。
互联网已融入人们生活方方面面,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。筑牢网络安全防线,加强网络信息保护,是落实安全为民的重要方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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