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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电商交易额近3万亿 将利用大数据摸底网购
2014-1-8 00:56 |原作者: 周锐|来自: 中国新闻网| 查看: 1210| 评论: 0

中国国家统计局7日发布数据称,2012年其调查的30.8万家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为28825.2亿元(人民币,下同),比上年增长17.6%。不过这些企业中,有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企业仅为22573家,占调查企业总数的7.3%。这意味着电子商务在中国仍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提升空间。

分地区看中国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并不平衡,东南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电子商务规模较大,发展速度快,而中、西部地区则刚刚起步。

据调查,2012年,企业电子商务最活跃的是广东省,电子商务交易额为4921.7亿元,随后是江苏、北京、山东、上海和浙江,这六个省、市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一半以上,达64.5%。

不过从行业来讲,电子商务已广泛渗入中国国民经济各个领域。在国家统计局调查涉及的16个行业门类、76个行业大类中,75个行业大类都有电子商务交易活动。

其中,在制造业里,富泰华工业、国家电网和中兴通讯电子商务交易额位居前三;在批发和零售业中,宝马中国、上海医药和北京京东排名靠前;服务业中电子商务交易额的三甲则分别是中国南航、浙江天猫和淘宝软件。

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7日表示,电子商务、网上销售对传统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带来了很大挑战。2014年要建立健全网上零售统计调查方法体系,利用大数据把网上零售更好地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中。

值得注意的是,统计局此次电子商务调查的对象主要是“年营收逾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”、“年营收逾4亿元的批发企业”等“大块头”企业。

马建堂透露,对于网上量大面广的没有相关证照的非正规卖家,将靠运用大数据,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采集数据。并通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,对网上零售进行摸底。

马建堂强调,大数据正在成为政府统计数据来源的“第二轨”。2014年的价格统计要提出利用互联网采集汽车、电脑、手机等商品价格的办法,提出应用超市、商场和网络等电子数据的办法;贸易经济统计要加强对电子商务、企业电子交易记录等网络数据的收集、整理和利用。

国家统计局已于2013年11月和阿里巴巴(中国)有限公司等11家国内电子商务、互联网、电信等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,共同开发利用大数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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